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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階段開放異地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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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.出生登記,自106年7月3日起得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日期:106-06-20    

47.出生登記,自106年7月3日起得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 

上版日期:106-06-20

  • 相關檔案
    1. 內政部106年6月15日台內戶字第1061202276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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