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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階段開放異地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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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.初設戶籍前已結婚之當事人,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,申請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,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日期:109-07-23    資料來源:礁溪鄉戶政事務所

外籍人士結婚日期於初設戶籍日期之前,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於其戶籍資料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,應提憑初設戶籍前經驗證之結婚、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,俾利戶政事務所據以登載結婚記事。(內政部109年7月16日台內戶字第1090122831號公告)

上版日期:109-07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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