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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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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設戶籍前已結婚之當事人,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,申請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,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

日期:109-07-23    資料來源:礁溪鄉戶政事務所

內政部109年7月16日台內戶字第1090122831號公告:外籍人士結婚日期於初設戶籍日期之前,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於其戶籍資料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,應提憑初設戶籍前經驗證之結婚、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,俾利戶政事務所據以登載結婚記事。

類別:[法令宣導]
上版日期:109-07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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