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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階段開放異地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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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,因父母離婚,或有一方死亡,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改

日期:102-06-20    
30.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,因父母離婚,或有一方死亡,對於未成
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改由具原住民身分父母之一方任之者,得同時
辦理未成年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登記,並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登記,自102年
9月30日實施。(內政部102年6月11日台內戶字第1020218819號公告)
上版日期:102-06-20

  • 相關檔案
    1. 內政部102年6月11日台內戶字第1020218819號公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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